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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举行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管理条例立法听证会

2014-11-02 23:04:14来源:法制网责任编辑:supermt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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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要点:广州,非机动车,摩托车,管理条例,立法听证会

  法制网记者章宁旦

  《广州市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管理条例(草案)》(下称“草案”)立法听证会于11月1日上午9时在广东迎宾馆碧海楼怡然厅举行。对广州城是否“禁售”电动自行车、摩托车、人力三轮车展开了热烈的讨论,而听证会现场近百人把焦点都集中在了16位听证代表和2名特邀嘉宾的身上。

  2014年10月10日,广州市政府法制办网站发布了《关于举行<广州市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管理条例(草案)>立法听证会的公告》,向社会各界公布了举行立法听证会的时间、地点、听证事项、报名方法等内容,并向社会公开征集18名听证代表和10名旁听人参加听证会。

  由于听证议题涉及“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禁止销售电动自行车,在本市限制摩托车行驶范围内禁止销售摩托车,在越秀区、海珠区、荔湾区、天河区、白云区、黄埔区范围内禁止销售人力三轮车”等规定,因此,《公告》一经发出,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强烈反响,反响最大的就是电动自行车销售行业和物流配送行业。截止至10月19日下午17时,共有76人报名参加听证,16人报名参加旁听。广州市政府法制办于10月21日上午,在多家媒体的见证下,由媒体记者抽签产生了18名立法听证会听证代表和和10名旁听人。

  当天的听证会于上午9点正式开始。记者在现场发现,18名立法听证代表和10名旁听人中除2名听证代表和1名旁听人因故缺席外,其余人员均依时到达听证会现场,同时,听证会还邀请了市人大代表叶雪文和市政协委员刘岩以及广州市人大内司委、法工委、市政协社会法制民族宗教委、市经贸委、市交委、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残联等单位的相关负责同志以及十多家新闻媒体的记者列席会议。

  “广州市自2004年及2006年已分别实施“限摩”和“禁电”等措施,且政府逐年递增投入大量行政执法力量进行治理,但未能有效阻止其发展势头。”听证会首先由广州市公安局周远帆作为陈述人做出陈述。周远帆称,“五类车”违法销售、非法上路和营运、交通事故、暴力抗拒执法等问题日趋严重,市民反映强烈,“五类车”的乱象引起了省、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关注,曾多次向政府提出从源头上治理“五类车”的建议和提案,因此广州市政府着手调研出台此《广州市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管理条例(草案)》。

  广州是否要“禁售”电动自行车成为此次听证的热议焦点。16位听证代表以及市人大代表叶雪文、市政协委员刘岩在听证代表陈述环节各自发表了意见。包括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在内的18人中有11人对“禁售”表示支持,5人对“禁售”表示反对,2人持中立态度,支持群体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大专院校的学者、医生、社会退休人员、普通市民,主要观点是“五类车”违法乱像屡禁不止,不是执法部门的不作为,而是销售的源头没有扎住,导致群众的生活、出行倍受困扰;反对群体则主要是电动自行车销售商代表、电动自行车行业协会代表,主要观点是政府禁止电动自行车的销售不合法、不合理、不可行,“一刀切”的行为就是典型的“懒政”。

  在辩论环节,各方代表的发言更是积极踊跃,但由于时间的限制,并不是每位听证代表都能发言,记者总结各方意见发现,“五类车”肆意横行的原因一方面是由于城市“最后一公里”出行问题目前尚未得到有效解决,另一方面就是城市发展过程中形成的批发市场周边的个体物流配送不成体系,未能适应广州大都市发展的需要。

  听证会于11点30分结束。记者了解到,此次立法听证会后市法制办将根据各方意见对《广州市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管理条例(草案)》进行认真研究、修改完善,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后还再要报市人大审议,显然这个立法还要经历较长的一段时间,广州能否真正摆脱“五类车”的困扰,关键还是要看城市的管理者如何对待市民出行、生活的需求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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