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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托车外观与本田近似被判专利侵权 近百台产品被海关销毁

2016-03-14 09:05:40来源:金羊网责任编辑:supermt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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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要点:本田,公司,宁波,摩托车,海关

  关键词:本田摩托外观,外观专利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中国制造”无法绕开“专利”危局。由于欧美、日本等地的知识产权意识较强,出口产品因侵权而被起诉的案例时有发生。为此,中国海关针对国内相关厂商出口品在专利、商标注册、外形设计等方面的审查也更加细致、严格,在扣押侵权商品甚至强制销毁上的执法力度也在进一步加强。从法律的角度严打“李鬼”,练就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火眼金睛”。

  去年年底,在浙江宁波便发生了这样一起典型案例。由浙江台州某车业集团生产的96辆摩托车产品,因侵犯本田技研工业株式会社(以下简称“本田公司”)“轻便摩托车”的外观设计专利,而被宁波海关查处并扣押。经浙江中级人民法院、浙江高级人民法院审理后,于2015年年底,由宁波海关出面监督销毁。为出口产品外观侵权类案件的惩处,再添一优秀实例,对维护市场秩序、加强市场监管力度具有极大的推动作用。

  据了解:此案被控侵权的车辆在外观上,无论是外观主要构成件(如车前挡风、车前顶罩、两侧车身外壳、车尾等)的线条、形状、凹凸起伏等设计;还是车前、后灯外形及布局组合等特征,甚至在车辆外观整体视觉效果方面均与本田公司申请专利的产品外观设计图片近似。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本田公司向宁波海关提出扣押涉嫌侵权货物的申请,并向浙江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宁波海关依法对申报出口的被告公司制造的涉案摩托车予以扣押。最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本案做出终审判决,责令台州某车业集团立即停止侵害本田公司的外观设计专利权,立即停止制造、销售该专利权保护范围内的摩托车产品,公开销毁被宁波海关查扣的涉案摩托车产品,并赔偿本田公司经济损失人民币20万元。

  业内专家表示,近年来电动自行车及轻便摩托车的普遍应用,显示出诱人的商机。国内某些企业一味追求速成,但在产品的外观设计专利权方面的意识相对薄弱,加之市场监管不严,评判标准模糊,处罚力度不够,导致仿制品横行。这不仅对于拥有专利权的厂家是一种伤害,一经发现,也会给自身带来巨大经济损失。

  本案中涉及到的“轻便摩托车”外形专利属本田技研工业株式会社所有。本田技研工业株式会社成立于1948年9月,是一家具有悠久历史的知名跨国公司。其所经营的汽车、摩托车以及通用机械等产品广泛销售于中国和世界各地,在消费者中享有盛誉。

  近年来,为更好的保护消费者权益,本田公司对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采取果断措施,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本田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本田专利权得到保护,是宁波海关、法院等机构严格执法的结果,除深表感激外,今后本田公司依然会不遗余力的维护其知识产权,同时也希望监管部门和媒体继续给予大力支持,共同保护消费者与企业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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